防爆設備的類型
更新時間:2022-01-06 點擊次數(shù):1141次
(1)隔爆型結構:EEx d
電火花及電弧可以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由德國建立起來的間隙隔爆結構,是防止電弧等引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較可靠的方法。隔爆型結構的電氣設備再爆炸危險區(qū)域應用極為廣泛,它不僅能防止爆炸火燃的傳出,而且殼體又可承受一定的過壓。它具有一個足夠牢固的外殼,能經受內部爆炸氣體混合物產生較大爆炸壓力的1.5倍并不得小于3.5×10pa的沖擊。確保不變形或損壞,不產生變形,并具有一定結構間隙以使噴射出來的燃燒生成物通過一定的法蘭長度冷卻到低于外部爆炸性混合物的自燃溫度。結構間隙可以是平面結合面或圓筒結合面組成,還可以是曲路、螺紋或屏障式等結構組成。除此之外。如微孔、網罩、疊片、充砂等結構也屬于這種原理的防爆形式。用于煤礦井下的隔爆型電氣設備更要堅固。
用于I類采掘工作面的設備,外殼須采用鋼板或鑄鋼制成;I類非采掘工作面的設備,其外殼可有牌號不低于HT25-47灰鑄鐵制成,I類攜帶式設備和II類設備,外殼可用抗拉強度不低于117.6N/mm(12kg/mm)、含鎂量不大于0.5%(重量比)的輕合金制成。
(2)增安型結構:EEx e
增安型結構在防爆電氣設備上使用得也很廣泛,如電動機、變壓器、燈具和帶有電感線圈的電氣設備等。它是在設備上采用以系列的安全措施,如使用高質量的絕緣材料、降低溫升、增大電氣間隙、提高導線連接質量等,使其在較大限度內不致產生電火花、電弧或危險溫度,或者采用有效的保護元件使其產生的火花、電弧或溫度不能引燃爆炸性混合物,以達到防爆的目的。
還有一種與增安型防爆措施類似稱為無火花型,它是一種再正常運行時不產生火花和危險高溫,也不能產生引爆故障的電氣設備。與增安型相比,只是沒有規(guī)定再增加一些附加措施來提高設備的安全可靠性。因此,無火花型的安全性比增安型要低,只能用于2區(qū)危險環(huán)境。
(3)正壓型結構:p
這種結構的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保證內部保護氣體的壓力高于周圍以免爆炸性混合物進入外殼,或足量的保護氣體通過外殼使內部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降至爆炸下限以下。
在一般情況下,電氣設備內部不得有影響安全的通風死角。在正常運行時,出風口的風壓或充氣氣壓不得低于一定的數(shù)值,否則將立刻發(fā)出報警或切斷電源。設備內部的火花、電弧不允許從任何間隙初或出風口吹出來。正壓型結構在使用上與爆炸性物質的級別無關,多用于內部元件易損壞的設備或大型電氣設備上,或以自燃點為T4、T5為對象的很難制成其它防爆結構形式的電氣設備上。
(4)充砂型結構:q
充砂型結構是在外殼內充填砂?;蚱渌?guī)定特性的粉末材料,使之在規(guī)定的使用條件下,殼內產生的電弧或高溫均不能點燃周圍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的結構。
當采用的介質使顆粒狀的固體(一般是石英砂)作為隔離介質時,稱為充砂型電氣設備;而采用的介質時固化物填料(一般位環(huán)氧樹脂),把引燃源澆封在填料里面,而于外面爆炸性混合物隔離時,也稱為澆封型電氣設備。
(5)本質安全型結構:EEx i
本質性安全結構僅適用于弱電流回路,如測試儀表、控制裝置等小型電氣設備上。無論是正常情況下,還是非正常情況下產生的電火花或危險溫度,都不會使爆炸物質引爆,因此使安全性較高的防爆結構,其中電路或設備上的所有元件表面溫度必須小于規(guī)定,以防止熱效應引起的點燃。
本質安全型防爆結構的電氣回路必須于其它電路隔離,以防混線電磁或靜電感應,特別使結構外部的配線,要采取周密的措施,才能確保電氣設備和配線的防爆性能。
(6)防爆充油型結構: o防爆充油型結構在使用上與傳爆等級無關,適合于小型操作開關上。充入的油液應具有較高的化學穩(wěn)定性,為了觀察油位的高度,設備應裝有油位指示器或油位信號裝置。
油浸型防爆結構的開關、控制器等設備,由于油的劣化或泄漏等原因,設備損壞很難維修,需要特別注意。另外,由于傾斜或油面搖動而使防爆性能受到損害時,設備不能再繼續(xù)使用。
(7)爆炸性粉塵環(huán)境的防爆結構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是采用限制外殼的最高表面溫度和采用"塵密"或"防塵"外殼來限制粉塵進入,以防止可燃性粉塵點燃。該類設備將帶電部件安裝在有一定防護能力的外殼中,從而限制了粉塵進入,使引燃源與粉塵隔離來防止爆炸的產生。按設備采用外殼防塵結構的差別將設備分為A型設備或B型設備。按設備外殼的防塵等級的高低將設備分為20、21和22級,分別適用于20、21或22區(qū)粉塵危險場所。